律师观点分析
不战而屈人之兵——专利署名权纠纷,原告开庭前两天撤回起诉!
案件简介
专利发明人署名权纠纷是指在专利申请、授权及后续管理过程中,围绕发明人署名的归属、顺序或真实性产生的争议。甲公司为国内一家大型的医疗器械企业,2012-2018年,A个人就职于甲公司,2018年,A个人离职,2022年,A个人成立乙公司。乙公司通过独立研发,申请了涉案专利。2025年,甲公司的员工B个人起诉乙公司及A个人,主张其应当为涉案专利的发明人。二、代理过程
我们团队了解实际情况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则及我们的经验,制定了详细的应诉方案,从以下几点进行答辩,分别是:(1)原告未举证证明其对涉案专利作出实质性技术贡献,无权主张署名权,应当驳回起诉;(2)原告提起本案诉讼缺乏事实依据,存在滥用司法资源、打击市场竞争主体之嫌疑;(3)原告主张的密点不符合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及“保密性”的法定要件,依法不应认定为商业秘密,这些信息都是现有技术,原告也没有署名的权利,应当驳回起诉;(4)被告不存在接触或获取原告主张的信息载体的实际可能,涉案专利系自主研发成果。三、案件结果
最终,经过我们团队的努力,在一审程序口审开庭前两天,B个人撤回起诉,实现最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