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在广大农村地区占用公共道路堆放、倾倒物品的情况较为普遍,尤其是农忙时节,不少农民为抢收粮食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给车辆通行和行人过路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网友咨询:
公路晒粮危害大,造成事故谁来赔?
律师解答:
道路晒粮食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应当由晾晒粮食的行为人承担。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通行车辆和行人若未仔细观察,未尽到安全驾驶义务,亦存在过错,应减轻被告相应民事赔偿责任。作为公路管理者的交通运输局对农民在正常通行的公路上晾晒麦子的违法行为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是疏于管理,对可能发生的侵权损害后果存在过失,请求交通运输局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予以支持。
律师补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任意在道路上打场晒粮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影响道路通行秩序,还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在广大农村地区,因在马路上晒粮导致的悲剧,基本每年都有发生。种庄稼不容易,收获时更不能大意,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广大农民朋友切不可在公路上随意摊粮、晒粮,一旦发生事故必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