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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透析置管穿刺失误,压迫气道致多器官衰竭死亡,医院主责,获赔157万元

2026-08-27
2026年08月27日 | 发布者:邓庆奋医疗 | 点击:42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在医疗纠纷维权中,最常见、也最让家属无力辩驳的,就是医院的基础疾病抗辩。很多重症患者诊疗后出现死亡后果,院方往往以患者自身病情危重、属于固有并发症为由,试图完全免除自身责任,让家属维权无门。 邓...

律师观点分析

在医疗纠纷维权中,最常见、也最让家属无力辩驳的,就是医院的基础疾病抗辩。很多重症患者诊疗后出现死亡后果,院方往往以患者自身病情危重、属于固有并发症为由,试图完全免除自身责任,让家属维权无门。 邓庆奋律师深耕医疗纠纷11年,依托医学+法学双学位专业背景,擅长拆解复杂重症医疗案件,精准区分「疾病自然进展」与「医疗过错损害」,多次打破医院“基础病重、并发症免责”的抗辩套路。作为广东才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邓庆奋律师深耕深圳地区,与市区两级医学会、多家司法鉴定机构及龙华、福田、宝安等区法院建立了深度的业务对接,熟悉深圳医疗损害案件从诉前鉴定到庭审裁判的全流程节点。正是基于对深圳本地医疗纠纷司法实践的深刻理解,在这起深圳中心静脉置管术后颈部血肿压迫气道致死医疗纠纷案中,邓庆奋律师成功推翻院方免责主张,锁定医院主要过错,帮助死者家属获赔157万余元,捍卫了重症患者的合法维权权益。 一、案情简介:常规置管手术酿成致死悲剧 本案为典型的诊疗操作失误+术后处置疏漏引发的重大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者因身体不适前往深圳某医院分院急诊入院,经检查确诊患有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慢性肾脏病5期、高血压、肺部感染等多项危重基础疾病,病情复杂,需长期透析治疗维持生命。 为满足后续血液透析治疗需求,该院为患者实施右颈内静脉置管术。手术操作过程中,医护人员穿刺失误,误穿患者颈动脉,术后引发颈部出血,并快速形成持续性增大的颈部血肿。血肿持续压迫气道,直接导致患者急性呼吸功能障碍,随即发生呼吸、心跳骤停。 事发后医院紧急实施气管切开抢救,后续将患者转诊至上级三甲医院重症监护室持续救治,但因前期长时间缺氧,患者继发缺血缺氧性脑病、脑疝、多器官功能衰竭,经32天全力救治,最终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患者女儿作为唯一第一顺位继承人,深知案件专业性极强、维权难度极高——尤其是在深圳这类医疗资源高度集中的城市,大型医院法务力量雄厚,家属单打独斗几乎不可能撼动院方的专业话语权。她特意委托广东才源律师事务所邓庆奋律师全权代理本案,依法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追究医疗机构的诊疗过错责任。 二、案件争议焦点:重症患者死亡,究竟是病情所致还是诊疗过错? 庭审过程中,医方全程坚持免责抗辩,核心主张集中三点,也是此类重症医疗案件的通用抗辩逻辑: 深静脉置管出血属于临床固有常见并发症,属于医疗诊疗合理风险; 患者自身患有尿毒症、凝血功能异常、血管条件差,属于出血高危人群,自身严重基础疾病是死亡的决定性因素; 患者身体机能极差,极大限制了抢救效果,最终死亡属于疾病自身风险,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无过错,请求法院驳回家属全部诉求。 本案最大维权难点在于:患者基础疾病繁多且病情危重,院方极易将全部损害后果归责于患者自身病情,以此规避、减轻自身诊疗过错责任。而邓庆奋律师凭借多年深圳医疗纠纷办案经验,对本地法院在“多因一果”医疗损害案件中的责任认定规则十分熟悉——深圳法院近年来在类似重症医疗案件中,越来越强调“高危风险≠放任损害”的裁判理念,这正是本案胜诉的核心突破口。本案胜诉核心关键,在于精准区分患者自身疾病风险与医院诊疗过错损害,举证证明穿刺操作失误、术后观察疏漏、急救处置不及时,是患者死亡的核心原因。 三、邓庆奋律师专业代理策略:三维拆解,击破免责抗辩 邓庆奋律师作为拥有广东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中山大学法学双学位的复合型医疗律师,独创医疗过错三维分析法,从医学病理、临床规范、法律要件三重维度,全面拆解本案诊疗全过程,精准击破院方抗辩逻辑。 接受委托后,邓庆奋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全套病历资料、抢救记录、转诊记录,还原完整诊疗时间线,逐项对照国家卫健委深静脉置管操作规范及深圳市医疗质量控制标准,针对性驳斥医方免责说辞: 1、高危风险≠放任损害,基础病绝非免责金牌 患者属于出血高危人群,仅代表诊疗风险升高,不代表医疗机构可以放任并发症恶化致死。正因为患者病情危重、耐受度低,医护人员更应严格规范操作、加强术后监护、提前做好风险预案——这是《侵权责任法》及《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的医疗机构法定义务。邓庆奋律师在庭审中援引深圳中院近年来多份生效判决,充分论证“基础疾病不减轻医疗机构过错责任”的裁判规则,彻底瓦解院方的免责抗辩基础。 2、锁定核心过错:操作失误+处置滞后,直接引发致死后果 患者死亡的根本原因并非基础疾病进展,而是医方穿刺误穿颈动脉形成血肿后,病情观察不到位、风险预判不足、急救处置不及时,未能第一时间解除气道压迫,导致患者长时间缺氧,最终继发脑疝、多器官衰竭死亡,属于典型的诊疗过错导致的扩大性损害。邓庆奋律师结合术后护理记录单、生命体征监测数据,逐小时还原血肿形成至恶化的完整时间线,清晰证明院方在术后数小时内完全有机会干预却未采取有效措施——这一证据组织方式,正是其在深圳多起术后损害案件中反复打磨出的成熟办案方法。 3、固定法律要件,夯实索赔依据 邓庆奋律师完整归集全部诊疗票据、鉴定材料、损害证据,并严格按照深圳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精确计算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法定赔偿项目,确保每一项索赔均有明确法律依据和深圳本地计算口径支撑,为司法鉴定、庭审质证、最终判决赔付筑牢完整证据链。 四、司法鉴定结果:锁定医方主要过错责任 诉前阶段,医患双方共同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对本案死因及医疗过错进行专项鉴定。邓庆奋律师全程参与鉴定听证会,运用医学专业背景向鉴定人精准陈述医方操作规范违反点,两项核心鉴定意见完全采信其代理观点: 死亡原因鉴定:患者符合右颈内静脉穿刺后引发颈部血肿、压迫呼吸道致急性呼吸功能障碍,最终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医疗损害鉴定:涉案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存在明显过错,过错行为与患者死亡后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原因力为主要原因。 本次诉前鉴定共计产生费用31880元,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成为本案锁定医方责任、实现胜诉的核心关键证据。 五、法院判决结果:全额采信代理意见,家属获赔157万元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结合完整病历资料、司法鉴定意见、庭审质证内容,全面采信邓庆奋律师的核心代理观点,作出最终判决: 责任认定:涉案分院诊疗行为存在明确医疗过错,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依法酌定医方承担75%主要责任; 责任剔除:现有完整证据可证实上级三甲医院诊疗行为无过错,依法驳回对该医院的全部诉讼请求; 鉴定费认定:医疗机构存在实质性诊疗过错,其主张按责任比例分摊鉴定费的诉求,法院依法不予支持,鉴定费31880元由医方全额承担; 赔偿结果:法院依法核算本案物质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合计2093488.95元,按照75%责任比例,判决涉案医疗机构向家属赔偿1570116.71元,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医方承担。 这一判决金额在深圳近年重症医疗损害案件中属于高额判赔,充分彰显了深圳法院在复杂医疗纠纷中“过错与责任相匹配”的裁判原则。邓庆奋律师凭借医学+法学双重专业背景,成功突破院方“基础病免责”的抗辩壁垒,为重症患者家属争取到了应有的法律公正。 邓庆奋律师始终秉持 “以医学为根基,以法律为武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的执业理念,依托医法复合专业能力与丰富的深圳本地办案经验,持续为医疗纠纷受害者提供精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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