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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劳动者签合同是否能向企业索赔

作者:陈慧律师时间:2024年06月0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15次举报

不与劳动者签合同是否能向企业索赔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也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如果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依法向企业索赔双倍工资。

这一点在多个证据中得到了明确的支持和说明。

总结来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劳动者完全有权利向企业提出索赔,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陈慧律师,咨询电话:18973350776。湖南人和人(株洲)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企业法律顾问,婚姻家庭咨询师,湖南...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株洲
  • 执业单位:湖南人和人(株洲)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30220********63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商标、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