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某建设工程公司承揽某商业综合体项目,竣工验收后发包方以资金紧张为由拖欠工程款达三百八十余万元,时间跨度近三年。企业负责人多次催要无果,几乎丧失信心,甚至考虑以低价折让方式草草了结。
一、工程款拖欠背后的隐性风险
(一)时效风险极易被忽视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为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许多施工企业只知催款,却不知权利正在倒计时。一旦逾期,原本可以就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的法定权利将归于消灭,届时即便打赢官司,也可能面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
(二)证据散乱导致举证困难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单、进度确认表、过程性验收记录往往分散于各项目部,甚至由离职人员保管。发包方若趁机否认部分工程量,施工方极易陷入举证不能的被动局面。
二、律师介入后的破局路径
1.证据组织与固定
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进驻项目现场,会同技术人员梳理全部施工资料,对隐蔽工程影像资料、过程性验收合格文件、往来函件进行系统归档,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1)破解发包方抗辩
针对发包方提出的工程质量不合格抗辩,律师调取过程性验收记录,证明分项工程已逐段验收合格,并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指出过程性验收合格与整体工程质量合格之间的逻辑关系,成功瓦解对方以质量瑕疵拒付工程款的核心抗辩。
①谈判与诉讼双轨并行
在证据整理完毕后,律师先发函催告,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发包方名下银行账户。迫于执行压力,发包方最终同意调解,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工程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三、专业提示
建设工程领域诉讼中,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过程性验收与工程质量合格的区分、实际施工人的权利边界,均是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节点。建议施工企业在项目竣工后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时效届满或证据缺失导致权利落空。
侯法政律师执业于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系我国首批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不动产金融等城乡发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侯律师深耕建设工程、房地产、房屋买卖及租赁、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咨询等领域诉讼及非诉业务,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的执业理念,为济南及山东地区多家建设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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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法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