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晨亮律师
致力于刑事辩护研究与实践
18129497767
咨询时间:08:00-22:00 服务地区

法院对污染环境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作者:孙晨亮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7次举报

一、法院对污染环境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1、法院对污染环境罪既遂,一般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会判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致使多人重伤等情形的,会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2)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有哪些

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2、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3、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4、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5、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6、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7、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孙晨亮律师 已认证
  • 18129497767
  • 泰和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2年

  • 平台积分

    260分 (优于62.3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版权所有:孙晨亮律师IP属地:新疆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9008 昨日访问量:2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