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经法院调解确认某交通公司向河南某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185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后某交通公司未按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河南某工程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委托时间:2025年12月24日,办理过程: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 (一)快速推进执行立案:第一时间向执行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完成执行立案程序。 (二)积极搭建沟通平台:立案后,主动与执行法官保持密切沟通,通过法官居中协调,推动双方建立直接对话渠道,为谈判解决创造基础条件。 (三)组织第一轮谈判:在法院主持下,组织双方进行首次面对面谈判。但因双方对付款金额、付款期限的期望值差距过大,首次谈判未能达成一致,不欢而散。 (四)抓住基础不放弃,促成第二轮谈判:经冷静分析,双方虽在具体数额上存在分歧,但被执行人具有付款意愿,具备继续谈判的基础。再次通过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沟通,传递我方诚意与底线,争取到第二次谈判机会。 (五)多轮博弈最终达成和解:在第二次及后续多轮谈判中,围绕被执行人实际履行能力、强制执行可能带来的商誉影响、诉讼成本等角度展开攻防,最终说服被执行人接受和解件,实现和解回款。案件结果:执行回款约195万余元,清偿率达到93%,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亮点:1. 以谈促执,有效缩短回款周期,相较于走完全部强制执行程序(评估、拍卖等)可能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律师通过积极促成双方和解,仅在数月内即为当事人实现93%的高清偿率,大幅缩短了回款周期,帮助当事人快速回笼资金。2. 谈判破裂不放弃,首次谈判因差距过大而破裂后,律师并未放弃,而是准确判断双方仍有谈判基础:被执行人具备付款意愿和能力,分歧仅在具体数额与节奏。坚持通过执行法官再次搭建沟通平台,争取到第二次谈判机会,正是这一坚持成为案件转机的关键。3. 精准把握谈判筹码,律师在谈判中始终围绕被执行人核心关切展开攻防:①释明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企业征信、招投标资格、融资能力的不利影响;②提示被执行人,如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其资产可能被低价处置,损失更大;③明确我方当事人有接受灵活付款方案的空间,但底线不容突破。上述策略有效压缩了被执行人的对抗空间。4. 善用执行法官桥梁作用,本案中,律师始终与执行法官保持良性互动,充分利用法官作为中立第三方在双方之间的协调作用,既通过法官向被执行人传递压力,又借助法官权威推动双方共识的形成,为谈判成功提供了有力保障。 结语:本案表明,强制执行并不必然意味着漫长的评估拍卖流程。当被执行人具备基本付款意愿时,律师应优先考虑通过谈判促成执行和解。 谈判的核心在于准确研判双方底线、精准把握对方关切、灵活设计付款方案。即便首次谈判破裂,只要双方仍有合作或对话基础,就不应轻言放弃。执行律师的价值不仅在于“找财产”,更在于“促和解”,以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帮助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 作为河南某工程公司的代理律师,在本案执行阶段:快速推进立案、积极搭建沟通平台、两次促成谈判、多轮博弈攻防,最终为当事人实现约195万元回款、93%清偿率的优秀成果,充分践行了“以最小成本、最快速度实现当事人权益”的执行代理理念。
贾秀琼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