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又是一起未成年案件!很多人抱着对禁果的好奇而去做不不可挽回的局面。 ??事情经过: 当事人案发时已年满15周岁,受害人案发时还未满14周岁。在4个月内,多次发生关系(当事人是知道对方未满14周岁的)。经过被害人的陈述、当事人的供述,证人证言、医疗鉴定(处女膜陈旧性裂痕)、书证以及视听资料等,犯罪证据充分。 ??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依据: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刑法》第236条第二款(强J幼女、以强J论并从重处罚),但因案发时系未成年(15周岁),依法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2条第一款,对未成年人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起诉条件且有悔罪表现的,可附条件不起诉。 考验期设定为6个月,期间需要遵守监管规定(如报告活动、接受矫治等。) ??从宽处理的情节: 1、法定从轻情节:未成年犯罪(《刑法》第17条)自首:(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刑法》第67条。认罪认罚:(《刑事诉讼法》第15条)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强(《刑事诉讼法》第290条)。 2、社会调查结果:当事人家庭有监管能力,适用社区矫正。 ??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后果: 1、考察期义务:需遵守法律法规、定期报告、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接受矫治教育(《刑事诉讼法》第263条)。 2、考察期后果:若违反规定或再犯罪,检察院将撤销决定并提起公诉(《刑事诉讼法》第284条)。 若顺利通过考验期,检察院将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记录封存(《刑事诉讼法》第286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