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赵德宝|时间:2024年07月22日|13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劳务提供者受害责任的民事纠纷案件。该案件在经过一审判决后,上诉人不服,并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法院公正审理与双方当事人的积极沟通,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有效化解了纠纷。
案件背景:该案件起源于上诉人(原审被告)刘某与被上诉人周某(韩某家属)之间的劳务提供者受害责任纠纷。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认为一审法院错误认定了双方之间存在劳务雇佣关系,而应为加工承揽关系。上诉人主张韩某的安装工作具有独立性,且不受上诉人的指挥和管理。
调解结果:在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协议,上诉人王某某、刘某同意一次性补偿被上诉人周某人民币17万元。如果上诉人未能按时履行协议,将按照一审判决执行。此外,双方同意本案再无其他纠纷。
律师点评:赵德宝律师为被上诉人之一周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体现了法律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视,也展现了法院在处理复杂民事纠纷中的高效与公正。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尊重双方意愿,充分考虑了事实与法律规定,使得双方能够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达成和解,有效避免了进一步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消耗。
此外提醒大家在遇到纠纷时,积极寻求法律途径,通过法院的公正调解来解决问题,以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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