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作为一种现实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屡见不鲜。夫妻感情不和,进而离婚,由此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都有。作为感情不和的夫妻两个人,在离婚前商定把房子共同赠予未成年子女,这种做法也确实是比较好的一种尝试。
婚姻律师分析: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协议实际上是夫妻处分私有财产的一种行为。根据宪法,国家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因此,夫妻处置私有财产当然是合法的。
共同财产约定给未成年子女,本质上属于赠与行为。房地产属于标准房地产,根据《民法典》物权编辑的规定:房地产发生所有权转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赠与合同可以在所有权转让前撤销。
说白了,这对夫妇同意把房子交给五岁的儿子,但没有转让。当女方要求转让房子时,被对方拒绝了,所以再上法庭是不可避免的。同时,在购买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便。
1.从法律上讲,符合法律规定。
2.法律规定,每个人都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夫妻将自己的房子给孩子是夫妻处置自己的财产,夫妻有权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
3.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时,夫妻双方同意将财产交给子女。但是,如果财产没有转让给子女,财产仍然以夫妻的名义,夫妻双方都会后悔,不想把房子交给子女。在法律实践中,将房屋交给子女的协议是否继续有效有两种相反的观点。
总结:
夫妻离婚时,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是合法可行的。财产赠与子女后,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管理。同时,房屋赠与后,任何一方都不能单独撤销赠与,希望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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