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立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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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作者:向立果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8次举报


一、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为故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立案标准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得以继续的;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的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原则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11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离婚、人身损害、保险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