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士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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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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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职怎么办?

作者:孙士熙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04次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孙士熙律师,贵州丰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党员,法学学士毕业,获司法考试A类资格证书,曾任职于农商银行。从事法律工作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贵州-毕节
  • 执业单位:贵州丰宸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20520********6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民间借贷、公司法、合同纠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