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重复进行检查检验。?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开具检查检验医嘱。对于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得以与其他项目打包等形式再次收取相关费用。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2MzUzMjE5Nw==&mid=2247484058&idx=1&sn=e27977a3080a742799d1a1e5b57cca4f&chksm=eabb3950ddccb046164db1c574036df36a9d4e23cb4d77291735d1902ec6affaa4028dd9c653#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