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设工程劳务清包要求支付劳务费。济南建筑工程律师代理济南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业务,济南建筑工程律师承办济南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济南建筑工程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济南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法律问题。济南建筑工程律师:建设工程劳务清包要求支付劳务费案例原告要求被告立即支付欠劳务费xx元及支付全部欠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法院审理后依法做出判决。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设工程劳务清包要求支付劳务费原告诉称
路xx诉称:2014年10月26日原告自被告处分包了xx市xx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位于xx镇xx大队xx屯的办公室、厂房工地的劳务清包,该工程已于2015年7月完工。经双方对账,被告尚欠原告xx元,经原告多次催要均拒绝支付。故原告依法诉至贵院。具体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支付欠款xx元;2、要求被告自2015年8月26日起至支付全部欠款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设工程劳务清包要求支付劳务费被告辩称
田xx辩称:我也是xx保温材料打工,我和xx材料公司有工程款未结算,我同意给原告钱,但我没有现款。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设工程劳务清包要求支付劳务费法院查明
法院审理查明:因xx市xx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其位于农安县xx镇xx村xx屯的办公室、厂房等设施,被告田xx承包了该项工程,后田xx又将该工程的部分劳务清包给原告。原告自行带领工人进行施工过程中,被告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在原告承包的工程施工结束后,2015年8月26日经原、被告对账结算,被告尚欠原告劳务费xx元,由被告给原告出具了欠据。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尚欠的劳务费时,被告未能及时支付。故原告诉讼来院。
另查明,原、被告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以上事实,除双方当事人陈述外,有原告提交的由被告田xx于2015年8月26日出具的欠据可以证明。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设工程劳务清包要求支付劳务费法院认为
法院认为:被告田xx将其承包的施工项目中的劳务清包给原告,虽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事实上双方已形成建设工程转包行为。在原告依约定完成了其承包的工程量后,被告应依照约定及时足额向原告支付劳务费。现被告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已构成违约,因此本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判决如下:
济南建筑工程律师谈建设工程劳务清包要求支付劳务费法院裁判结果
被告田xx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路xx劳务费xx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8月26日起至本判决生效日止,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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