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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保单能当作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发布者:王勇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352人看过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有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二、保单能当作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因此是一种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则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但如果由于投保时间短,此时退回的保单现金价值或许会远远低于所缴纳的保费,这样的话,保单现金价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就会得不偿失。

因此,较合理的作法是将保单转让给被保险人,由被保险人支付给投保人一半的保险费用。

对于保险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权利是预期的,是不确定的,因此不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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