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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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主任律师执业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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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

作者:王勇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13次举报


当两人自愿结婚成为夫妻后,两人之间就存在有了婚姻关系,婚姻关系最大的特点就是财产关系具有共同性。以结婚时间为中间点,结婚前已有的财产是婚前财产,结婚后再获得财产是婚后财产。

对于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呢?

通常情况下,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予以分割,离婚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夫妻两人是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制,那么对于婚前财产便按照约定的方式予以分割。

当双方未约定夫妻适用何种夫妻财产制时,双方适用自动适用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

法定共有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工资、奖金;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双方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房屋不动产是否登记在一方名义下。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夫妻任何一方经济收入如何,所得的收入都应该归入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应该考虑一方经济收入水平的高低。这样主要是为了保证妇女的权益,因为在婚姻关系中,通常情况下,妇女的收入会低于男方。


王勇律师,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事律师工作二十多年,法律知识扎实,多年从事大中企业法律顾问,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82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房产纠纷、继承、法律顾问、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