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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房产律师谈房地产开发企业把已安置给被拆迁人的房屋出售给他人

发布者:王勇律师|时间:2026年01月19日|分类:拆迁安置 |44人看过

济南房产律师谈房地产开发企业把已安置给被拆迁人的房屋出售给他人

——房屋买卖纠纷法律知识系列

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同一房屋既安置于被拆迁人,又卖与他人。因被拆迁人系基于自有房屋被拆迁而与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其权利要优于房屋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享有的普通债权请求权。房屋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可依房屋买卖合同依法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张违约赔偿责任。拆迁安置补偿权不但优于一般房屋买受人权利,也优于工程款优先权、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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