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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签证内容对签证效力及工程款结算的影响

发布者:王勇律师|时间:2026年01月08日|分类:工程建筑 |102人看过

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签证内容对签证效力及工程款结算的影响

                     ——建设工程法律知识系列四十四

签证是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对某一问题的补充协议,是对施工合同工程量、工程价款、工期等内容的变更。签证金额在合同总造价中的占比较低(在3%以下),对合同产生的影响有限,即使是通过招投标签订合同的情况下,签证内容不会构成“背离实质性内容”,一般不会对签证效力产生影响。签证内容是对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新确定,最终影响工程款结算。签证内容的确定性是合同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一类签证不仅对于发生的变更事实予以肯定,而且对于发生变更的费用也予以确定,真接依签证约定计入结算即可,除非签证被依法撤销;另一类签证对变更的事实予以定性,未对变更的费用予以定量确认,在结算工程款时需按合同约定的变更估价和价格调整方法确定变更所涉及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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