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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承包人因发包人分包工程的原因作为工期顺延的理由分析

发布者:王勇律师|时间:2025年12月18日|分类:工程建筑 |250人看过

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承包人因发包人分包工程的原因作为工期顺延的理由分析

                     ——建设工程法律知识系列三十二

存在分包情况下,工程延期的原因较为复杂,承包人取得工期顺延签证和及时进行工期索赔更为困难,要根据会议纪要、洽商记录、工作联系单、进度计划说明、现场施工日志等材料的证明,确定是否因分包导致工期延期。如果因发包人迟延分包,分包人迟延进场、施工迟延等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承包人有权主张工期顺延。如果系承包人未履行总包职责,未能合理安排配合分包工程,则承包人应当承担工期延误责任。有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对工期延误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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