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法定继承纠纷继承分割三间土坯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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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法定继承纠纷继承分割三间土坯房产,A与B系姐弟关系,二人的父亲C于1999年11月27日去世,母亲于1981年去世;二人的哥哥D单身未婚,没有子女,于2000年去世。
对当事人双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一审法院认定如下:
1、A主张父母的遗产为3间土坯房,1972年已经拆除,要求确定B占有五分之一的份额。A所主张的遗产,在被继承人去世前已经灭失,不予认定。
2、A主张1995年A所建的房屋是其自行承建,与父亲及哥哥没有任何关系,提供调查笔录及证人E、F、G、H、K、M、N、V的当庭证言。B质证称,7位出庭证人当庭表述要不就是对A的建房时间不清楚,要不就是不知道花了多少钱。但统一口径认为是A自己投资所建,其证言受到了A庭前的干扰,完全是按照A提前预设的问题进行回答,不足采信。我方对证人证实是A投资所建房屋这一说辞不认可。证人证言所证实的内容与本案中A的诉求不具有关联性,与本案无关。A主张的遗产为1972年拆除的房产,证人的证言与本案不具关联性,不予确认;对A关于1995年A所建的房屋是其自行承建的主张,在本案中不予认定。
裁判理由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法定继承纠纷继承分割三间土坯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本案中,A主张的被继承人的遗产,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已经拆除,并非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对A要求继承分割三间土坯房产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法定继承纠纷继承分割三间土坯房产,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判决:驳回原告A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