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03 年 7 月,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某出租屋内发生一起命案,被害人因锐器切割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嫌疑人王有果案发后潜逃,直至 2023 年 8 月被公安机关抓获,该案于 2024 年由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广东东成律师事务所张文浩律师担任被告人王有果的辩护人。
本案系时隔二十年的陈年悬案,证据固定、案件细节还原存在诸多难点,且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王有果提起公诉,指控其因嫖资纠纷持剃须刀切割被害人要害部位致其死亡,量刑情节严重。张文浩律师接受委托后,秉持专业严谨的辩护态度,全面梳理案卷材料、细致核查全案证据,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提出多项精准且有针对性的辩护意见:其一,从主观故意、作案工具属性等方面,提出被告人行为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指出双方仅因小额金钱纠纷起争执,无深仇大恨,被告人无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意图,作案工具为日常理发剃须刀,并非蓄意杀人的工具;其二,结合案件案发过程,提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防卫过当,认为被告人在争执中因听闻屋外有动静,合理怀疑自身人身安全受威胁,为挣脱束缚掏出剃刀,存在防卫意图;其三,指出被害人在案件中存在态度恶劣、言语侮辱、拒绝退还嫖资并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对冲突的引发和激化存在明显责任。
为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张文浩律师还积极推动案件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协助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书面谅解,为被告人争取到了量刑上的有利情节。
在庭审过程中,张文浩律师围绕辩护要点,条理清晰地发表辩护意见,对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精准质证和辩论,虽法院因案件客观事实未采纳部分定性辩护意见,但律师提出的被害人对矛盾激化有责任、被告人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意见被法院采信,法院在量刑时充分考虑了相关情节。
本案中,面对陈年命案的复杂案情、控方指控的严重罪名,张文浩律师始终以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缜密的逻辑思维、全面的案件把控能力开展辩护工作,既坚守法律底线,精准运用刑法相关规定提出专业辩护观点,又注重案件的实质性解决,积极推动刑事和解,充分展现了专业律师的职业素养与辩护水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
张文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