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婚介服务合同纠纷
2023年11月,小王在网上看到某婚介策划公司推广广告,于是从外地过来佛山顺德,在与该公司了解相关信息后,与公司订立了《婚介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将为小王提供为期四个月的婚介服务,并在该期限内向其介绍安排不低于4个约会对象,同时公司可以提供约见指导以及相关约见地点提供、心理咨询等,且合同约定,小王不得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同时向小王承诺,公司在当地拥有强大的人脉信息库,可以快速为小王找到合适的心仪对象。合同签订后,小王向公司支付了合同费用。
签订合同后,公司并未像其承诺的内容一样,快速为小王积极匹配合适的对象。在小王多次追问之下,才为其安排约见了一个对象,但双方经简单会面后,并无下一步的接触。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王越发觉得并不靠谱,便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但公司拒绝履行,并不再回复小王。于是小王找到我方律师,并委托我方代理该案件。后经我方向法院立案后,多次与公司交涉,公司最终同意退回款项,在确认小王收到款项后,我方向法院撤回本案起诉。
在现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了“剩男剩女”,对于该急切的需求,必然有人会在此问题上谋取利益,市面上亦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婚介机构。但除去一部分确实尽心尽责为客户服务的机构外,亦有不少机构打着婚介服务的幌子,坑拐客户的资金,比如说聘请兼职人员充当婚介对象、敷衍介绍明显不符合客户需求的对象等等,让当事人在花费了财力、精力的基础上,一无所获,即便通过诉讼方式拿回款项,也消耗了许多精力。因此,也倡导大家在急于“脱单”的心理之下,也要擦亮眼睛,避免陷入该类型的坑。
张文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