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突然接到法院传票,很多人都是一头雾水,这个传票是真的吗?我应该做什么?不参加庭审会影响判决结果吗?如果接到法院传票,建议您不要着急,先详细浏览传票了解案件,及时咨询律师,寻求帮助。

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告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
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被告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部分民事案件中,被告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被告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如果收到法院传票后,拒绝出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即,无论出庭与否,法院均可就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判决。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即,如果接到法院传票,作为被告不出庭,会失去质证以及法庭辩论的机会,如果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并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由于被告未出庭,未进行质证、答辩,法院很可能因原告提交的材料符合其诉讼请求而进行判决。
所以收到法院传票后,建议您按以下几个步骤来做:
首先核实传票的真实性,如对传票的真假性有所怀疑,可以拨打法院电话或12368进行核实,一般传票是通过EMS邮寄到户籍地,12368也会有短信通知;
当法院送达传票时,如果没有特殊原因,要先签收,因为不管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都会照常进行,如果没有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可能会对自己不利;
法院传票一般会附带民事起诉状,可以拿着传票亲自去发出传票的法院了解案情,查看对方列举的证据,根据对方的证据进行反驳;
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证明他的主张,或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
对案件进行分析,原告的起诉是否合理,不合理的话该怎么去反驳,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准备质证意见和答辩状,在举证期限内,将反诉状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一定要留下寄送凭证;
最后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庭应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