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华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公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打了借条跑了,算不算诈骗?

发布者:杨建华律师|时间:2021年02月25日|分类:债权债务 |446人看过


打了借条跑了,算不算诈骗?

 

对于借钱这件事想必大家一定不陌生,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朋友、亲戚等找我们借钱,出于必要我们都会留存一张借条作为以后的凭证。那如果有人虽然打了借条,但是却跑路了,这种情况属不属于诈骗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上面律师的讲解,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不能简单将借款后跑路等同于诈骗,更不能简单认定为诈骗罪。要看借款时对方是不是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有没有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来借款。所以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且你手中有对方亲笔签名的借条,可以以该借条为证据,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归还欠款,并支付利息。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