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4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唐路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唐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因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物质损失。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唐路及其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备注:来源于网络
2021年10月14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唐路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唐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因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物质损失。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唐路及其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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