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权一般归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可能正处于哺乳期,更需要母亲的照顾,考虑到孩子的利益,所以,这种情形抚养权归属于母亲,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则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
两周岁以上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可要求抚养权,此时,法院会严格地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下列情节可以作为法院优先考虑的因素: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