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如强律师

  • 执业资质:1331020**********

  • 执业机构:浙江鑫湖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被别人起诉商标侵权了,该怎么办?

发布者:翁如强律师|时间:2019年10月10日|分类:知识产权 |235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很多企业老板询问笔者,企业所生产、销售的产品被别人起诉说侵犯商标权,应该怎么办?笔者认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市场群体越发重视自我知识产权的保护,并加大对商标、域名等无形资产的投入力度。而在此过程中,也难免自己的商标被别人盗用,亦或是自己不小心侵犯了别人的商标权等。故此,笔者以近期办理的商标权侵权诉讼为例,为各位普及如何防范该些风险。涉及企业名称部分,均以化名代替。

 

[案情介绍]

 

台州市鲁小班工具厂(化名,以下简称鲁班厂)是一家销售刀具的企业,该份刀具型号已获批准认定为商标。某日,该工厂业务员发现台州阿丽五金机电经营部(化名,以下简称五金店)在销售该份刀具,且该五金店并未被鲁班厂授权可以销售。五金店的行为侵犯了鲁班厂的商标权。尔后,鲁班厂通过公证固定好五金店销售刀具的证据,变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五金店赔偿鲁班厂经济损失5万元整。五金店辩称该份刀具单价才10元,五金店实际销售刀具才100元,经济损失5万元价格过高。

尔后,五金店老板找到笔者,通过笔者的沟通工作,最终本案以五金店以赔偿8000元调解结案。

 

[律师观点]

 

本案系一起较为常见商标权侵权案件,五金店在没有获得鲁班厂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销售该份已获商标权的刀具,其行为已侵犯了鲁班厂的商标权。但是,鲁班厂提出的5万元损失价格过高,且其无证据证明自己因五金店销售刀具对其在市场中份额遭受的损失,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五金店违法销售额。故此,理应降低索赔额。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商标权侵权案件,如果以法院判决结案的话,大多判决侵权人赔偿1-3万元损失为大多数。为减少五金店的不必要损失,笔者通过积极沟通,最终以低于平均标准确定赔偿额。

 

[律师分析]

 

相信各位看到上述案例,会产生疑问:为什么单价这么便宜的刀具,而且销售量也不多的情况下,还是要赔偿这么多钱?其原因在于我国法律对于侵犯商标权行为,赔偿标准有相应的规定。


我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上述法律规定通俗理解就是,赔偿额要么由商标权人证明自己亏了多少,要么证明侵权人实际销售了多少被侵权物品。而无论是两者中的哪一类,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无法进行证明。这也就是为何对于本案而言,会以判处1-3万元赔偿为常态化。

 

[律师建议]

 

有些个体户在销售中,根本不知道自己销售的东西是具有商标的,只有在其收到法院诉状的时候,才了解自己侵权了。那么,被别人起诉商标侵权,该怎么办?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防范于未然。无论是个体户也好,还是企业也好,要想把生意做大做强,必须要规范化经营。在销售产品这一环,必须要合法渠道进行购货。《商标法》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于销售者而言,在进货的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把控好进货渠道,既要审核好货源的合法性,也要保留好进货的相应凭据。


二、有备而无患。如果觉得自己所销售的商品可能侵权了,各位也可在中国商标局网站进行查询。如果确定该份商品具有商标权,且自己并没有被授权的情况下,建议及时停止侵权。


三、遇事而不惊。当自己所销售的商品被起诉侵犯商标权了,应该如何操作呢?笔者建议,如果自己实际销售额低于商标权人起诉的金额。那么,应当提供完备的销售单据,予以佐证销售量。另外,大部分商标权人索赔并非第一目的,如果说在案件中能够签署商标代理权限等,对商标权人而言亦是可以接受的事项。所以,面对诉讼,一方面调解金额。另一方面,如果可以谈拢代理权,可能侵权费用也可省略,双方实现共赢。


希望本文对各位有所帮助。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