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殷豪律师 时间:2018年11月09日 186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ORDINAL 经营范围为提供多种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和信息工程服务等;研究、生产、营销和维护各种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和信息处理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任何其他产品;以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参股各类已创立或将创立的公司或企业(无论其
法律组织形式如何,也无论该类公司涉及何种工业领域、商业领域、手工业领域
或农业领域或提供何种服务),包括以创建全新公司、入股、投资、认购或购买
公司股票或股权、合并、联盟、合资/合伙企业形式或其他参与方式等;任何许
可证或专利的研究、提交、收购,转让和投资;以及一般意义上而言,所有的工
业、商业或金融、动产或不动产业务,该类业务可能直接或间接地与公司成立目
的相关或类似,或有助于促进公司财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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