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阳律师网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IP属地:上海

杨阳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劳动纠纷

  • 服务时间:09:00-20:00

  • 执业律所: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7717445151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借条担保人多久有效期担保

发布者:杨阳律师|时间:2024年01月03日|分类:法律常识 |71人看过举报


一、借条担保人多久有效期担保

1、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借条担保人的有效期为六个月。借条中有保证人的,要写明保证的额度和保证的期限,借条中有担保人但没有约定担保的期限,此债权的担保期限是六个月,从偿还期限届满起计算。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借条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借条的有效期,实际上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具有效的。如果借条过了诉讼时效,可能就不得到法律的保护。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说,借条的诉讼时效,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时间,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随时主张返还;约定了还款日的,需在还款日届满时,方可要求返还;还款日届满仍未返还的,出借人应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上海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7717445151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31388

  • 昨日访问量

    5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杨阳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