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荣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继承离婚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如何要求增加抚育费

发布者:刘晓荣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252人看过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情况下。

一、如何要求增加抚育费

1、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2、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3、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二、如何确定抚养费数额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但是这是需要双方协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