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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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该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作者:姜丹律师时间:2021年12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33次举报

离婚不会改变子女是父母孩子的事实,《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如果有孩子需要抚养的,夫妻必须对抚养权的归属予以明确,或者法院予以判决。


对于抚养权问题,法律有原则性的规定,当然以夫妻协商归属为主要,如果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予以判决。如果作为女方,想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具体可有如下方面的内容:


1. 与男方协商,抚养权归自己


抚养权的归属,以协商处理优先,如果女方与男方沟通一致,可以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法院也会认可。


2. 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考虑到孩子需要哺乳等因素,这是法律的原则性规定。但母亲不应当有如下情况,否则男方很可能夺得孩子的抚养权: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3. 如果有以下情况,可主张优先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一句话,如果孩子跟自己更有利,那么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几率也就更大,这方面可以通过积极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以及对方不利的证据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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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毕业于新疆大学法学院,2009年入职石河子市司法局,2013年调岗石河子市法律援助中心并成为公职律师,2019...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新疆-石河子
  • 执业单位:新疆疆宁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659020********4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