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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霸王条款买方可以更改吗?

发布者:刘东海律师|时间:2019年09月11日|分类:合同纠纷 |418人看过


商品房预售合同霸王条款买方可以更改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存在霸王条款的,买方是不能单方更改的,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七十七条 【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常见的霸王条款有哪些

1、“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否则收取相关费用”

(加重了消费者责任)

2、“此卡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卡内金额过期作废”

(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3、“本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4、“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留对本卡消费细则作最终修改之决定权”

(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5、“本公司有权随时修改使用须知或终止本卡效力”

(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6、“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7、“促销商品,售出不退”

(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8、“打折商品,不退不换”

(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9、“本寄物柜仅作物品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免除了经营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10、“超市购物付款后,出门须验票盖章,否则不予放行”

(加重了消费者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存在霸王条款的,买方是不能单方更改的,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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