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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自首是否有从轻

发布者:贺兰岚律师|时间:2022年09月16日|分类:刑事辩护 |560人看过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1)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2)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3)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自首从轻还是减轻都有可能的,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点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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