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先买房已经成了目前很多人的共识。武汉离婚律师提醒大家,即使你的名字出现在了房产证上,房子也不一定就属于你。
针对对婚前购房的情况我们假设三种情况,分析当事人可能会面临的各种问题,当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时房子到底归谁:
(1)谁全款买的房就属于谁的婚前财产
(2)一方的名义贷的款买的房,但是双方一起还贷。
(3)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谁名下就属于谁,这属于对子女的财产赠与
针对第一种情形武汉离婚律师提醒大家个人婚前全款买的房属于他/她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万一夫妻离婚,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仍属于他一个人。
针对第二种情形武汉离婚律师提醒大家结婚前其中一方买房,房产证就他自己的名字,婚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还贷,日后的生活中俩人因为各种问题离婚了,关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夫妻双方可以相互协商。无法达成协议的话,法院可以将房屋产权判归买房人,判决离婚生效后还未偿还完的贷款就会转为买房人的个人债务,共同还贷的钱和房子的增值则由一方补偿另一方。
针对第三种情形武汉离婚律师提醒大家根据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子,如果产权登记只有出资人子女名字的,视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另一方对此房产无权分割。
最后武汉离婚律师提醒大家,如果大家对结婚买房有疑惑,请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