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婚内出轨,婚外恋与重婚?
在新中国,夫妻制度采取的是一夫一妻制,重婚是封建腐朽制度的产物,是腐化的婚姻制度,在社会主义社会,重婚是禁止的,是构成犯罪的。重婚指有配偶又和第三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结婚也包括登记婚姻或者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的四要件是:客体——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客观方面——当事人有重婚的行为,主体——有配偶的人或者没有配偶的人,主观方面为故意。
重婚主要有下面几种情况:
1.与配偶确实存在事实婚姻,后来和其他人登记结婚从而导致重婚,这样就形成了先事实后法律婚姻的重婚。
2.与原配去婚姻登记机构登记结婚,事后又与其他人在没有登记的情况下事实上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样就构成了先法律婚后事实婚的重婚;
3.一方没有配偶,但清楚知道另一方有配偶而与他(她)结婚登记或以夫妻名义同居。
但要注意:有配偶的人与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生活,不是重婚
因此,重婚与婚内出轨重要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重婚是通过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且外界都已知道此双方为“夫妻”,而婚内出轨不一定就是重婚。婚外恋是已婚人士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婚外恋,是违备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主要受道德规范限制。而有配偶者与其他人同居行为是民法典婚姻篇所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