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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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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4次终于判了

发布者:高蕾律师|时间:2021年05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383人看过

   5年内,起诉4次要求离婚,而4次均被法院驳回。终于,在4月30日宁某的第5次离婚起诉的庭审上,当庭宣判宁某和其丈夫陈某解除婚姻关系。

  在这五次的起诉四次被驳回的诉讼期间期间,男方曾经因为暴力恐吓、逼停车辆等行为,多次被行拘。女方三次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被批准。但这些仍任让法官仍认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破裂”,所以最终驳回了宁某的诉讼请求。本次的判决,是根据“经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后,而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如果有一方再次提起离婚,应当准予离婚”的规定。

   前几次离婚诉讼中,男方多次表达强烈的和好意愿和,法院也进行了大量的走访等工作,综合听取了双方亲友及村镇干部意见,是综合考虑全案客观情况的结果。不论出于那种角度的考量,都不应该以牺牲一方的利益作为维系一段不健康婚姻的代价。

   婚姻家庭的稳定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有重要作用。在诉讼离婚的最后关头,法院想在家庭破裂之前拉一把,维护家庭稳定,这个初衷也能够理解。但男方确定存在恶劣的行为,且女方“5年4次起诉”,表达了强烈的离婚意愿,而法院仍旧认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驳回上诉,不免让公众觉得过于严苛,情感上难以接受。

   婚姻自由应当不仅包括结婚的自由,也要包括离婚的自由。为了维护看似的家庭稳定牺牲部分人的婚姻自由,甚至设置障碍,追求的稳定可能会适得其反。

   在宁某第五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陈某多次扬言如果离婚就报复杀人。虽然对于这些案件的真假无法辨别,但因为离婚或分手而产生的伴侣之间的暴力行为也并非个案。从这个层面看,对宁某的关注和保护也许并不能因为其离婚而结束,比如可否采取为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措施。打消当事人的顾虑,保障她的安全,也是另一种形式的“离婚自由”。

   我是武汉婚姻律师高律师,有任何婚姻问题欢迎和我聊一聊,为您解答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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