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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违法问题

发布者:高蕾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7日|分类:债权债务 |240人看过


现在居住的房子自己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但是自己因工作或是其他的原因不能够继续住下去。于是就想要将房屋出租。但由于自己不是房屋的主人,担心没有出租资格,房子自己只有居住权,自己可以出租吗?

一、房子自己只有居住权,自己可以出租吗(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只有居住权的房子不支持出租

依据我国有关规定以及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房屋不得出租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房屋权属有异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房子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倘发生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则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因修理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按约定或习惯应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赁物的损坏因承租人过错所致的除外;

3、物的瑕疵担保。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

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子自己只有居住权,自己可以出租吗?只拥有房子居住权的人,不能贸然的对房子进行出租,只有房子的产权人才拥有房屋出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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