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蕾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订立居间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者:高蕾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5日|分类:合同纠纷 |419人看过

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 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
4、居间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规应当对居间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居间人具有相应 的知识、能力和从业条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居间人从事居间交易。
在实践中,有些居间人为了获得报酬,会给当事人提供虚假的信息,这不仅不能促成交易,还可能会给合同当事人带来合同以外的损失。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依法追究居间人的法律责任的。以上就是对居间人有哪些主要义务的具体解答,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