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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生活比较困难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吗

发布者:高蕾律师|时间:2020年07月08日|分类:婚姻家庭 |312人看过


一、离婚时一方生活比较困难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吗(《婚姻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原则上不可以,但可以协商解决,经济充裕一方适当帮助。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时女方要求多分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据此,离婚时明确另一方可多分财产的情形包括:

1、隐藏财产。如夫妻有一方将车辆、首饰等动产藏起来。另一方可主张。

2、转移财产。转移财产是指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如将财产无偿转让他人。起诉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也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3、变卖财产。如私自将房屋变卖,但变卖财产并不必然会对夫妻财产造成减损,只是改变财产形态。如果将变卖房子的钱存起来,并未进行消费,最终未必会少分。当然,如果私自变卖房产后,房产涨价了,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4、毁损财产。在实务中,夫妻矛盾激化时,一方可能会有砸坏车辆、收藏品等贵重物品的行为,若有证据证实,亦可主张多分财产。

5、伪造债务。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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