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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能否转换

发布者:高蕾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2日|分类:抵押担保 |438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担保的方式主要有保证人保证、抵押担保等,为债务担保要签订担保合同的,有些抵押担保需要登记,那么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能不能转换?

一、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能否转换(《担保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依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担保是属于人的担保,而抵押担保是属于物的担保,两者之间是可以转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二、保证担保与抵押担保的区别

(1)担保种类不同

保证担保属于人保,是第三人以其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保证;抵押担保是物保,是以具有一定价值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作为抵押物。

(2)担保提供方式不同

保证担保必须通过第三人做保证人达成,而抵押担保中抵押物可以是自己或第三人提供的财物,没有限制。

(3)担保要求不同

保证担保中需要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才可以做保证人。而抵押担保只需要抵押物具有一定价值。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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