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代位继承,是指在遗产所有人去世后,本应该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但由于第一顺位人离世,则由该第一顺位人的后辈来继承死者的遗产。
代位继承也有很多严格的条件,首先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被代位的人需要先于被继承人离世,同时这位第一顺位继承人必须是死者的子女。对于代位人也有要求,那就是这位代位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晚辈血亲。除此之外,被代位人在其生前必须要享有遗产的继承权,如果其生前丧失了遗产的继承权,则在其离世后其晚辈血亲不再代位继承。同时,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遗嘱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
要主张代位继承需要哪些证据呢?首先是关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这部分的证据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来证明身份和关系,或者也可以由居委会等部门来提供材料证明身份和关系。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靠监护人来监护,因此对于这部分群体,需要提供其监护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其次是一些代位继承法律关系的证据,包括需要证明当事人死亡的证明书,具体包括被继承人和被代位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用来证明被代位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之间血缘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代位继承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具体要了解更多的代位继承的诉讼方式和诉讼条件欢迎多与我方团队沟通,我方团队有丰富经验解决这方面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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