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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离婚律师谈谈彩礼返还问题

发布者:高蕾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425人看过

我国法律虽然没有规定结婚一定要送彩礼,但结婚给彩礼已经我国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武汉离婚律师告诉大家,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是受到法院的支持的(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办理完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同居的;(3)婚前支付,给支付人造成困难的。

武汉离婚律师提醒大家在司法实践中,返还聘礼的条件是:

1.解决彩礼纠纷应遵循的原则。武汉离婚律师认为,是否返还彩礼,以双方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准。支付彩礼后未建立婚姻关系的,原则上退还彩礼;如果结婚,原则上不退还彩礼(特殊情况除外);按习俗举行婚礼但未取得结婚证的,同居终止时原则上不退还彩礼。

2.如果彩礼是在结婚前支付的,则只有在离婚的前提下才能考虑返还请求。如果在支付彩礼后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付款人要求退还彩礼,则不予以支持,因为此时,夫妻仍然是一个社区,并遵循夫妻合法财产的共同所有权。如果双方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此类请求,且法院批准离婚,则法院可以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将无法得到支持。

3.当地必须有婚前支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存在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和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的婚姻大多是根据民俗和习俗形成的。因此,武汉离婚律师认为,如果没有这样的习俗,就没有支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法院应根据其具体情况和性质依法处理。

4.在支付彩礼时,我们应该区分双方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说,彩礼的支付往往是当地社会压力所迫。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完全自愿付款是一种普通的礼物。如果法律没有做出相关的特别规定,法院通常不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办理完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同居的,因此法院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6.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不应限制在夫妻二人之间,应当作宽泛解释。

7.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的生活变成绝对生活困难。

8.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在这方面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

武汉离婚律师提醒大家,彩礼返还有疑惑请找专业律师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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