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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鑫律师代理的劳务合同纠纷案

发布者:文鑫律师 时间:2023年07月19日 20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原告系2015年在云南“某地敬老院修建工程”项目中帮被告周光斌干活的农民工。该工程完工后,被告尚欠应付工资款合计64250元未支付给原告。经催讨,被告向原告出具《工资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单),该结算单载明:被告欠付三原告工资款金额64250元,并保证该款于2018年12月1日前付清,被告在欠款人处签字并按手印。在结算单约定的欠款最后还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拒不支付。为了维护合法权益,故委托文律师诉至法院。

办理经过:
原告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三原告工资欠款合计64250元;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庭审中,三原告变更请求支付金额为59250元。
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被告人口信息证明、工资结算单一张等证据证明了被告欠原告59250元的事实。
根据审查确认的证据和当事人陈述,法院经审理认定事实与原告陈述事实一致。上述事实法院在诉前调解中多次与被告联系,被告对事实和欠三原告劳务工资59250元无争议,本院予以确认。

判决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欠款5925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06元,减半收取计703元,由被告负担。


专业领域:(主)企业法律顾问,股权纠纷,股权激励,法律尽职调查婚姻家庭,债务债权,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人身损害...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宜宾
  • 执业单位:四川瀛领禾石(宜宾)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1520********60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侵权、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