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鉴定的分类及比较
内容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 医疗损害鉴定 |
委托人 | 医患双方、卫生行政部门、人民法院 | 办案机关(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审判机关) |
鉴定适用 | 医疗事故 | 适用于医疗事故及非医疗事故 |
鉴定机构 | 医学会 | 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 |
鉴定级别 | 首次鉴定、再次鉴定 | 初次鉴定、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 |
听证程序 | 1.双方分别陈述,先患后医;2.专家可以提问;3.双方退场;4.专家讨论,形成结论。 | 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似 |
法律依据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等 | 《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 |
医疗鉴定在医疗诉讼纠纷中的作用
医疗诉讼纠纷中涉及大量、复杂的医疗行为和医学知识,专业性极强,因此专业人士出具的医疗鉴定结论成为审判中极为重要的依据,直接关系到医疗机构责任比例、赔偿金额,决定着案件的走向。
医疗鉴定的分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根据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0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确定了发生医疗事故时的鉴定机构及程序。
医疗损害鉴定
2010年7月《侵权责任法》的实施,规定了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适用《侵权责任法》。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自此明确了医疗纠纷适用司法鉴定,非医疗事故也可适用,鉴定机构不再仅局限于医学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损害鉴定在诉讼中的适用
当事人依据《侵权责任法》申请医疗损害鉴定,赔偿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赔偿标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从计算标准和赔偿范围上前者都较后者赔偿金额高。另外,“医疗损害鉴定”适用于医疗事故及非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适用范围更宽泛,更有利于患者权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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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医疗机构承担律师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