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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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山西朔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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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成功,当事人“脱黑”后的感受

发布者:董海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2日|分类:刑事辩护 |460人看过


郭声琨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强调,随着进入起诉、审判环节的案件数量增多,对起诉审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特别是涉黑涉恶案件专业性强、办案周期长,对于法官检察官的办案能力要求高。这就要求在加强办案力量建设的同时,必须在“准”字上花力气,精准理解法律政策,精准认定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条文,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收官之年,该项斗争是党的意志和人民选择,政治站位是第一位的,同时政治效益应当通过法律效益来彰显,也要通过依法公正审理来维护。

罪刑法定是刑法确定的根本原则,也是依法治国国策在刑罚领域的要求和应有之意,更是办成铁案的不二依据。

辩护人认为对段某某量刑应当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付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用。量刑时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相济。根据案卷材料分析可知,段某某寻衅滋事行为没有达到入罪标准,不应当按照寻衅滋事罪判处;段某某主观上没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认识,也没有按照组织的要求或者为了组织利益从事犯罪活动,不构成犯罪;即使稍有违法也有很多从宽情节,从犯、自首、坦白、认罪悔罪、被害人谅解、初犯、偶犯、无前科等,法庭考虑这些情节,应当免于对段某某刑事处罚。经济型方面要充分考虑,本人及家庭的经济状况,目前家中尚有二佬,其中父亲还有病,膝下儿女尚小都在读书,妻子没有工作,没有任何的经济收入。段某某被羁押期间,家庭没有任何收入,生活举步维艰。

法律有时是冰冷的,有时也是有温度的!作为即将被剥夺自由的人来说,辩护律师就是他唯一的希望,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辩护律师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将法律技能理解和运用到极致,通过法理、情理说服合议庭作出最符合法律精神实质的裁判,罚当其罪!让当事人理解法律、真心悔过,接受最深刻的教育,受到最轻的惩罚,我辈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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