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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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云浮专职律师执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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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规定

作者:苏德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9次举报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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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德律师,曾在中山大学、广西大学学习法学,在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行业从业多年。乐于研讨物业管理和交通事故课题,乐于解决法律问...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云浮
  • 执业单位:广西乾达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50420********89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工程建筑、房产纠纷、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