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挣钱不容易,但拖欠他们工资.劳务报酬的情形却时有发生。为了打击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近作出司法解释,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5千元到2万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介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满足前面的条件,同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