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舰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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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愿放弃社保法律意见

发布者:李海舰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9年10月11日|分类:法律顾问 |315人看过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随意处分这项权利义务。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作为无效协议,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仍然应当承担为员工缴纳社保。只要与正规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单位就必须为你缴纳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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