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简要案情:
原、被告双方签订《产品销售合同书》一份,原告成为被告旗下系列品牌产品在重庆市涪陵区的经销商。合同签订后,原告足额支付合同项下首批货款;同月另行支付二次进货款。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称因原材料原因无法供货,原告要求与被告解除合同、退还货款遭拒。
案件难点:
1、原告要拿回货款和赔偿金,关键要证明被告是否违约,以及违约行为是否满足解除合同的条件。
2、案件管辖地在上海,取证比较困难。
律师工作:
1、多次赶赴上海,调查取证。
2、收集被告公司涉及诉讼的信息。
工作成果:
1、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2、被告返还原告货款。
律师建议:
签订合作、购销等合同签,应当对向对方的经营情况、资质、征信以及涉及的诉讼等情况作调查了解,保留签订合同前后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