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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量化进行罪轻辩护

发布者:刘小宝律师团队 时间:2021年09月02日 18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0年甲男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9年又因触犯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逮捕。,此前甲男于2015年8月和2016年5月共有两起寻衅滋事事实行为,三起寻衅滋事行为分属情节恶劣、情节严重和情节严重。本案中甲男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对两起犯罪事实进行数罪并罚。

经检察官公诉、代理律师辩护及法官审判,判决甲男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辩护工作:甲男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甲男家属找到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工作律师结合家属沟通情况、会见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制定“罪情量化”的辩护思路和策略甲男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又系累犯,应从重处罚的情况下,律师对案情中的危害结果进行具体量化,从而从轻、减轻处罚。最终被法官采纳接受,获得了轻罚的结果。

附: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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